职位 序号 |
职位 |
职数 |
职位要求 | |
基本要求 |
具体职位要求 | |||
1 |
白云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
1名 |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综合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认,廉洁自律; 3、区属单位在编公务员;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6 月1日之后出生); 9、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10、身体健康。 注: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4月30日。部队转业干部可将其在部队担任最后职务的时间,与转业到地方初任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以确定其任职资格。 |
熟悉科技和信息化方面工作,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
2 |
白云区司法局副局长 |
1名 |
熟悉法律工作,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 |
3 |
白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副局长 |
1名 |
熟悉文化宣传工作,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 |
4 |
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1名 |
熟悉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 |
5 |
白云区农林局副局长 |
1名 |
熟悉农林工作,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 |
6 |
白云区城管局副局长 |
1名 |
熟悉城市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
二、选拔方式和程序
这次竞争性选拔采取“两推一评”的方式进行,选拔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4月21日至5月6日,在“白云信息网”(http://www.by.gov.cn)等区内媒体和全区各单位发布和张贴公告,公布选拔职位数量、人选条件、程序要求等。
(二)第一次推荐。推荐方式包括:
1、组织推荐。各镇街、区直单位集体研究,择优推荐人选,不限名额。推荐表见附件1。
2、群众推荐。我区在编公务员5人以上可联名推荐人选,并由被推荐人本人同意参加选拔。推荐表见附件2。
3、个人推荐。区内干部可自荐参加选拔。推荐表见附件3。
每个人选限推荐1个职位,如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推荐的人选职位不同,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
推荐报名可通过“白云信息网”网站下载并填写推荐表,或直接到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竞选办”)领取并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名材料。1、推荐表纸质版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区竞选办电子邮箱:byqjxb@163.com ;2、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查验,对照无误后返还原件。除持党校、社科院学历报名的由区竞选办与相关单位专项核实外,持其他院校学历者请于5月12日前提交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3、本单位书面证明一份,样式见附件四;4、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材料可由推荐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联名推荐人、自荐人或推荐人选本人到区竞选办递交,暂不接受通过交换、邮寄等形式递交。
接收报名材料地点:白云区竞选办(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8号区政府机关大院区委办公楼512室,联系电话:86382853)。
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1年4月25日至5月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资格审查。区竞选办按照职位要求,在各单位的配合下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五)笔试。
1、笔试由广州市公选办组织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掌握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第二次推荐人选,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1,第三名有同分者一并列入参加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笔试成绩在“白云信息网”等媒体公布。
(六)资格复审。对参加第二次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第二次推荐。按照“大评委”面试方式进行推荐。面试由广州市公选办组织命题。由参会评委根据推荐人选的面试表现按推荐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进行遴选。第二次推荐结束后,推荐情况通知人选本人并在“白云信息网”等媒体公布。
(八)组织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九)决定任职人选。区委常委会作出任用决定。区委常委会议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空缺。
(十)任前公示。在全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其中需征求上级部门意见的职位,在征求意见后办理任职手续。破格提拔的,须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对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由原所在单位另行安排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竞争性选拔工作从2011年4月下旬开始,至2011年6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安排:4月21日至5月6日,发布公告,进行第一次推荐,接受报名;5月9日至5月13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5月15日组织笔试;5月22日组织面试和第二次推荐;5月24日至6月下旬组织考察,确定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等。
本公告由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