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杨威力)今天从石家庄市委组织部获悉,石家庄市将面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10-15名35岁以下(个别情况放宽到37岁以下)副县级优秀年轻干部。
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公开选拔的人选除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党龄在3年以上的中共党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4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或曾任乡镇党政正职的,年龄放宽到37岁以下(1974年10月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市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所属子公司领导人员、中层正职任职满2年、中层副职任职满4年;市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中型企业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4年;市管国有和国有控股小型企业领导班子正职任职满2年、副职任职满4年。没有行政级别的市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任职满1年、副职任职满4年,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正职任职满1年、副职任职满4年;市属高校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中层副职任职满1年。
为确保真正选出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副县级优秀年轻干部,这次公开选拔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确定拟考察对象、体检、组织考察、研究确定等程序和步骤实施。同时,严把报名和资格审查关,考试命题关,笔试面试关,组织考察关,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