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识人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海勃湾区委研究,决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为:海勃湾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海勃湾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海勃湾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1名,海勃湾区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领导干部选任的基本条件,并具有报考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具有国民教育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现身份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五)工龄满5年以上。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或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六)报考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七)身体健康;
计算年龄、工龄和确认学历等相关情况,均以2007年5月1日为止。
(八)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近三年中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三、选拔方法和步骤
公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此公告将在各类媒体上广泛发布。
(二)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向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勃湾区委组织部)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需填写《海勃湾区2007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证、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区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证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交纳报名费200元。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可代报名。也可通过因特网登录海勃湾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bowan.gov.cn/)或海勃湾党建网(http://218.21.240.13),直接在网上下载《海勃湾区2007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后,连同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向海勃湾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函报。经预审获得笔试资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地点交验有关证件原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报名者所在单位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海勃湾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每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规定人数以上,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它职位。
(四)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制命试题,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5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每个职位取前5名进入面试。每个职位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前2名作为组织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以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0%、组织考察成绩的20%构成。
(六)决定任用。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任建议报区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区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对区委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属区内干部的,一般按任职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区外干部不在进行工作安排。
对经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区内干部,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双休日按照常)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海勃湾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勃湾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473-2021634
联系人:王志平 严冬梅
邮编:016000
传真:0473-202217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勃湾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乌海市海勃湾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
《乌海市海勃湾区2007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