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2月8日电 (记者王军伟)针对在干部任用中普遍存在的提名难、推荐难、识别难等难题,去年以来广西南宁市抓住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重点环节,探索规范提名、考察、决定的方式,进一步推进了干部工作科学化。
在提名环节,对于县区党政正职空缺职位,南宁市委通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推荐提名;对于公检法等系统,实行“二次推荐”与“两轮推荐”相结合的提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推荐得票分散、提名人选产生难的问题。
在推荐环节,对于拟提任副处级干部的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将民主推荐结果向单位党组织进行差额反馈,请单位党组织及时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最后由市委组织部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单位党组织意见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党组织在干部推荐考察工作中的责任,使其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在考察环节,除按规定实行由所在单位向原单位、生活圈延伸考察外,还探索实行纵向延伸,对市直部门考察对象通过书面去函的形式听取县(区)对口部门党政正职意见,考量干部服务基层一线的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使机关干部的眼光不再“唯上”,而是主动“向下”。
在决定环节,明确规定县(区)党政正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共61类职位拟任人选均由市委全委会票决产生。2010年以来,南宁市委已召开4次全委会,票决产生了30名拟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