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聚焦山西】综合编辑:今天(7日)上午,山西省委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朱先奇介绍了山西省围绕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坚强有力、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6+7”举措,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听了您刚才介绍的省委关于干部选任改革的意见措施,感到非常振奋人心。请问,省委出台这样大力度的举措,主要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答:大家注意到,7月29日召开的山西省领导干部大会和上周举行的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都对今后五年山西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目标进行了谋划和部署。在这种形势下,大家都十分关注山西未来的发展,特别是关注干部工作如何提供保障。省委出台干部选任改革的意见,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中央的要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五中全会都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人优政强,人庸政弱,人劣政亡。人从来都是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干部。只有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有约束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干部问题上做到导向鲜明、公平公正、风清气正,反对论资排辈、求全责备、任人唯亲、平衡照顾等倾向,把干部用对、用好、用强,才能更好地团结带领山西省人民不懈奋斗,开创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三是解决干部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需要。山西省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一是年龄总体偏大,年轻干部来源储备不足。一定级别和层次以上的干部队伍中60后、70后的干部数量相对少。二是学历层次偏低,干部队伍知识准备不足。相当一部分干部对新知识、新技能的了解不够,对新产业、新项目的研究不够。三是基层锻炼偏少,关键岗位干部历练不足。地方党政正职中具有下一级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和省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具有基层或一线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比例不高,与中央的要求差距较大。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资源也有限。解决这些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问:刚才您提到要“更加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请问如何才能保证这些优秀年轻干部能够脱颖而出?
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选拔年轻干部,省委从四个方面作了安排和考虑:一是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一批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二是从省直部门(单位)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各市担任常委副市长;三是从省直部门(单位)和省管企事业单位选拔一批优秀年轻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县(市、区)长;四是积极开展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在这四项举措中,都对干部年龄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向优秀年轻干部倾斜。刚才在介绍中提到,要从省直部门选拔担任常委副市长的干部,讲到有40岁的年龄要求。还有我们近期将要发布公告的面向省内外选拔的领导干部,其中省直副厅长的岗位也有4个岗位明确提出,要选拔70后的干部。包括我们要选拔省直部门(单位)的一些干部担任县(市、区)长,也有年龄上的要求。同时,对一些特殊岗位,还特别注重选拔理工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干部,使领导班子队伍不仅在年龄上有优势,而且在改善领导班子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上有新变化。
问:刚才,您提到对中青年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调整交流,那么对于其他年龄段和其他方面的干部,省委有哪些统筹考虑?
答:这是广大干部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省委考虑在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和中青年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交流工作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做好各年龄段干部的安排,特别是对那些年龄相对较大、工作业绩突出、作出长期奉献的干部,也要十分关心。一个重要的措施是做好非领导职务的调整工作,统筹集中一定的职位资源,打破部门限制,切实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管理,计划从省直党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选拔配备一批干部担任巡视员和副巡视员。采取差额遴选的方式把那些业绩突出、任职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经考核表现较好的厅、处级领导干部提拔到厅级非领导职务上来,这都体现了省委对各年龄段干部,特别是年龄比较大的干部的关心。同时,对山西省县以上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除特殊岗位外,将全面推行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办法,并逐步向跨部门、跨行业延伸。
问:您好,请问省委出台的这一系列干部工作措施,与明年即将开展的市、县两级党委换届工作有什么联系。
答:明年将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的关键一年。做好党委换届工作也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中心任务。山西省将从明年年初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省市县乡党委换届。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山西省最近考虑的这一系列干部政策,是根据中央关于换届的要求所提出的。因此,刚才我介绍的省直、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结构上的配备,都是根据换届政策制定的。这些政策,体现了中央的精神,体现了山西的实际,也体现了山西在选拔任用干事创业的干部上的用心,利用这样一个契机,山西的干部队伍建设一定能够得到加强。
问:您好,刚才您提到要公开选拔一批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请问时间上有大致安排吗?如果有,那么请问这次公开选拔与山西省以往的公选相比,有哪些新的特点呢?会有一些什么样的新举措。
答:公开选拔,是近年来干部群众普遍认为比较成功的选人用人改革措施之一。山西省的公开选拔工作,在全国起步比较早,从1991年开始到2008年,共举行了8次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选拔了11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前不久,我们对这115名干部进行了跟踪性调查。我们认为,这些干部通过公选脱颖而出,他们总体上是优秀的,表现也是很好的,其中已有11人已经走上了正厅级领导岗位,这就进一步提振了我们做好公开选拔工作的信心。关于这次公选的时间安排,省委已有初步方案,近期将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关于这次公选的方式方法,我们在充分总结山西省历次公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更加强调着眼于服务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工作实践,注重能力评价和实绩考核,这一点改革将会是突破性的。比如,为了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的转型升级,此次将通过公选,为大型煤炭集团选一些熟悉煤化工及煤炭产业升级方面的领导干部,目的就是为了延伸煤炭产业链,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转型跨越排头兵的作用。二是突出岗位特点和专业需求,同时更加注重选拔年轻干部。此次公开选拔预定是5个类别,20个岗位。其中第一个类别,省直副厅长级岗位,明确4个岗位全部选70后,其他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我们也提出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这主要是考虑做专业工作要有一定的经验积累。三是通过一系列改进考试测评方法的措施,切实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此次公开选拔,我们将改变以往先笔试,再面试,通过考察定人选的办法,一些程序上会发生变化。特别是此次面试会增加一些半结构化面试、无主持人讨论,会增加对工作业绩和工作经历的考评,力求通过这样一些特殊的办法,把那些真正能干的人选上来,而不是把那些只会考试的人选上来,所以我们有信心搞好这次公选。
问:我们注意到,中央最近选派了一批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到地方任职,又从地方选拔了一批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任职。请问山西省在干部交流方面,近期有哪些考虑?
答:推动干部交流工作,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干部交流我们过去搞过,中央和地方都在搞,但今年的举动是比较大的。最近,山西省已经接收了两名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到太原市任职,山西省也已选派了2名干部,今天他们已启程进京接受培训,本月底前将正式到中央国家机关担任司局长级干部。中央的做法,对于山西省做好干部交流工作给予了很好的启示。近期,山西省将调整交流一批市(厅)、县级领导干部,重点是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委书记、县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交流中,我们将坚持统筹兼顾,既注意选调在地方任职时间较长、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又有计划地从省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任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积极探索推进山西省干部南北交流、东西交流、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交流、山区与平川地区的交流等。
问:最近,山西省正在采取有限性选拔的方式,在山西省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县(市、区)委书记担任副市(厅)级领导职务,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为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从基层选用干部的力度,激发县委书记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同时也为明年市、县党委换届有关人事安排打下一定基础,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有限性选拔的方式,在山西省范围内从任职时间相对较长、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的县(市、区)委书记中,选拔一批优秀干部担任副市(厅)级领导职务。
为做好这次有限性选拔使用县委书记工作,省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的要求,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11月下旬,太原等8市相继组织召开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对县委书记中拟提拔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省委组织部结合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历次推荐情况以及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经过综合分析、统筹考虑、认真审核,提出了差额遴选的建议人选名单,共计21名。12月28日,经省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无记名差额遴选,确定了16名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12月6日已经结束,下一步再提请省委常委会议进行差额票决,研究决定人选及职务安排。这个工作开展以来,已经在山西省上下产生了较好地反响,大家普遍认为体现了省委的用人导向,体现了省委关注哪些在基层扎扎实实干事的人、能干成事的人,体现了省委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同志的关心。
这次选拔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选拔力度大,针对性强。就是从任职时间比较长的县(市、区)委书记中选拔,选拔对象必须任县(市、区)委书记五年以上。一次性集中选拔使用10名以上的县(市、区)委书记,这在山西多年来还是第一次。二是统一人选标准,不搞地市平衡。这次有限性选拔,只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委书记涉及太原、阳泉、长治、忻州、晋中、临汾、运城、吕梁等8个市。大同刚刚对市级班子进行了补充,晋城、朔州的县区委书记任职时间均不足5年,这次没有开展这项工作。三是坚持好中选优,实行全过程差额。按照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实行“四差额”,即差额酝酿、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这在山西近年来选拔任用干部是第一次,这次选拔,既体现了省委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县(市、区)委书记的重视和关心,但又不唯资历和任职时间,坚持好中选优,形成了干事创业的导向。四是充分尊重民意,注重工作实绩。在具体环节设置上,先进行初始提名,由各市进行民主推荐,然后经市委研究提名对干部表现和业绩考核严格把关,由省委组织部审核初步人选,我们提供给全委会的材料,是很详尽的,既有每位候选人的经历和工作情况,也有近三年来,他所领导的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和本人年度考核情况、民意情况,使得全委会能准确把握一段时间以来干部的表现情况,随后省委全委会议进行差额遴选,再进入考察、票决等程序;在人选确定上,采取不分配名额、不定向选拔的方式,对人选所在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和人选的民主推荐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五是体现交流原则,统筹安排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和拟提拔使用人选的工作经历、优势特长和熟悉领域等因素,在山西省的地方、省直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中,统筹考虑,合理使用。
问:这次出台的“6+7”组合拳对省管干部尤其是对市、县的市长、书记(县长)在选拔过程中,您认为有哪些是突出的、明显的变化?在省直厅局选拔干部中,将来对基层干部是否有倾斜?如何把握民意测评和工作实绩的关系,在操作层面,组织部门有哪些变化?
这次出台的“6+7”组合拳集中体现了省委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山西要转型跨越发展,它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项目,更需要的人才,特别是有知识、专业性强、有能力的人才。干部队伍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人才群体,这次在出台这些意见的考虑上,无论是选拔干部到地方工作,还是从地方选拔干部到省直单位工作,以及换届对年龄要求,都充分体现了要选拔一批干事创业的人。在这次在换届过程中,很多优秀的地方干部,要把他们交流到省直部门和其他单位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积累的经验特长。同时,要把一些年纪比较轻、知识层次比较高、专业性强的干部派下去,形成一支富有激情、干事业创业的新队伍。省委对省直厅局现任的厅级干部和处级干部,一直是比较关心的,无论是把年轻的干部选派下去,还是把年龄比较大的干部安排到厅级非领导岗位,都是对干部的认可,特别体现了对长期在默默无闻岗位上工作的同志的关注。省委这次在讨论干部过程中,对各个层面的干部都有所考虑,出台这个意见,既具有操作性,也具有指导性,各个地方及省直单位也要参照省委的做法,将省委的意见在各个地方、各个省直厅局有所体现。关于如何体现民意,不简单以票取人问题,我们在工作中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就是要增加科学评价成分,对干部的业绩考核及对干部的工作经历要充分关注,放在突出的位置。(记者 金环)
山西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