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市直单位和9个区、县(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选拔50名科(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职数及选拔范围
见《长沙市2007年统一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二、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各选拔职位的年龄、学历要求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长沙市2007年统一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统一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命题、评卷工作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
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1以上才能开考。未达比例要求的职位由各区、县(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
笔试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报考民革长沙市委秘书长,芙蓉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副乡(镇)长职位的只考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注重测试能力和素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组部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5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不考专业科目的职位以公共科目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开福区,浏阳市,天心区旧城开发公司副经理职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4:6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一周后由市委组织部在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公布。
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市政府研究室取前10名加试文秘写作后,再按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组织体检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考察人数要求,应从同职位参加面试的其它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16日—4月22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3、报名办法:
参加公开选拔者可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交纳报名费200元。
4、其他事项:统一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28日。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由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拟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各级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07年4月11日
附件:一:长沙市2007年统一公开选拔科(局)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二:报名登记表下载
三:职位说明书(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