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我区科级领导班子结构,经仓山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福州市公开选拔8名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福州市仓山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仓山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盖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1名;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螺洲司法所所长(副科级)1名;
福州盖山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管理保障部部长(副科级)1名;
福州市南台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在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仓山区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此次公开选拔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计算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选拔,由省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福州市统一选派考官,仓山区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公开选拔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8:00至2010年11月12日17:30。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10月27日起登录“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gkxb.csrsrc.gov.cn/)报名,在线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并在提交审查后打印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可个人自荐,也可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的,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公开选拔咨询、现场审查、领取准考证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组织部(邮编:350008);
咨询电话:0591-83135598,0591-83135571;
传真:0591-83135569;
电子邮箱:csqwzzbgbk@163.com;
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络预审和现场审查。
网络预审:2010年11月16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询本人网络预审结果。
现场审查:2010年11月10日至2010年11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网络预审合格者按照“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国有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县(市、区)级以上统计局出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证明)等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上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至福州市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进行现场审查。经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区公选办发予准考证。
经现场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2010年11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询有关考试事宜。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5日,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市仓山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按照拟选拔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区公选办将在“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排名顺序(应试者可登录“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询)。
对于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等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四)组织考察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区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任职。
公开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0591-83135571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83442809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福州市仓山区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福州市仓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