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闽清县跨越发展,经闽清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福州市公开选拔8名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闽清县交通局副局长1名;
2、闽清县建设局副局长1名;
3、闽清县三溪乡党委委员1名;
4、闽清县塔庄镇党委委员1名;
5、闽清县东桥镇党委委员1名;
6、闽清县省璜镇政府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7、闽清县桔林乡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1名;
8、闽清县下祝乡政府副乡长(提名人选)1名。
二、公开选拔对象范围及报名参加条件
1、选拔范围。面向福州市选拔。
2、报考对象。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工作满3年以上的国家干部;第一批、第二批下派驻村任职干部;从教师中抽调协助乡镇计生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的选调生。
3、资格条件。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职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是:
报考县交通局副局长的,要求是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公路工程管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建筑工程管理等专业毕业,具有上述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
报考县建设局副局长的,要求是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毕业,具有上述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
报考三溪乡党委委员、塔庄镇党委委员、东桥镇党委委员的,要求是中共党员(党龄满3年以上),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考省璜镇副镇长(提名人选)、桔林乡副乡长(提名人选)、下祝乡副乡长(提名人选)的,要求是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下祝乡副乡长(提名人选)的须为女性。
计算工作年限、党龄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选拔,由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福州市统一选派考官,闽清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公开选拔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8:00至2010年11月12日17:30。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教育系统干部报考须征得所属教育工委同意。
在网上报名的,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10月27日起登录“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 gkxb.fjmq.gov.cn)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公选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报名时须填写《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报名登记表》可到闽清县公选办领取,也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需用16K纸双面打印。
公开选拔咨询点:闽清县公选办(邮编:350800);咨询电话:0591-22358876;传真:0591-22332101;咨询时间:8:00-12:00,14:30-17:3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2010年11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 gkxb.fjmq.gov.cn),查询本人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和有关考试事宜。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0年11月30日后登录 “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 gkxb.fjmq.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12月5日,考试地点在闽清县,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福建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按照拟选拔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县公选办将在“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和笔试成绩排名顺序(应试者可登录“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询)。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按照“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未通过、未参加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地点设在闽清县,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拟选拔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选办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六)试用与任用
公选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需经过选举的职务,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任职(试用)有关手续,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公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县公选办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县公选办监督组举报电话:0591-22332323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闽清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