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连江跨越发展,中共连江县委决定,公开选拔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面向福建省选拔的职位
连江县交通局副局长1名
连江县建设局副局长1名
连江县水利局副局长1名
2、面向福州市选拔的职位
连江县乡镇政府副乡镇长(提名人选)3名
连江县乡镇党委委员2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所有职位均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报考以上职位都必须是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计算工作年限、党龄及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
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连江县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7日8:00至2010年11月12日17:30。
2、报名办法: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凡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还应明确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安排,以作为组织分配时参考。具体职位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个人意向、所学专业等情况,由组织具体分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于2010年10月27日起登录“连江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网站(http://gkxb.fjlj.gov.cn),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
公开选拔咨询点: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816北路县委综合楼二楼连江县公选办,邮编:350500;传真:0591—26133602;咨询电话:0591-26237016;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连江县公选办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连江县公选办进行复审,复审时间截至2010年11月26日。报名人员参加复审时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非全日制学历的需由当地组织部门提供学历认定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等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连江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由连江县公选办统一发放准考证。公选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10,不足的,该职位不开考,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对于乡镇政府副乡镇长(提名人选)职务,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不足30名的,则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按1:10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比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乡镇政府副乡镇长(提名人选)人数只有23名,则按1:10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为2名);对于乡镇党委委员职务,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不足20名的,则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按1:10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比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乡镇党委委员人数只有17名,则按1:10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为1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2、面试。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拟选拔职位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四)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数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县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低于试任职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公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县委组织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并聘请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1-26135973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中共连江县委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