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福建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决定面向全市联合公开选拔45名科级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仙游县(共13个副科级职位)
1、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2、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3、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
4、县旅游事业局副局长1名;
5、县看守所教导员1名;
6、县公安局赖店派出所教导员1名;
7、县公安局石苍派出所教导员1名;
8、县公安局社硎森林派出所教导员1名;
9、县公安局西苑森林派出所教导员1名;
10、钟山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
11、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1名;
12、榜头镇党委委员1名;
13、游洋镇党委委员1名。
(二)荔城区(共8个副科级职位)
1、区建设局总工程师1名;
2、区交通局总工程师1名;
3、区侨联副主席1名;
4、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
5、西天尾镇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6、新度镇党委组织委员1名;
7、拱辰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
8、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1名。
(三)城厢区(共5个科级职位,其中正科级1个、副科级4个)
1、团区委书记1名;
2、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1名;
3、区外经局副局长1名;
4、莆田五中副校长1名;
5、莆田三中副校长1名。
(四)涵江区(共11个副科级职位)
1、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2、区人事局副局长1名;
3、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
4、区法院林业审判庭庭长(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
5、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
6、白塘镇党委委员(分管武装工作)、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7、国欢镇党委委员(分管武装工作)1名;
8、新县镇党委组织委员1名;
9、庄边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10、大洋乡党委委员(分管武装工作)1名;
11、涵西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副主任1名。
(五)秀屿区(共8个副科级职位)
1、团区委副书记1名;
2、区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1名;
3、埭头镇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4、平海镇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5、南日镇副镇长(提名人选)1名;
6、东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
7、东峤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
8、月塘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必须是莆田市编制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不含医护人员,教师只能报考教育局、督导室、学校类职位,聘用干部只能报考一般事业单位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09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以及涉及“一票否决”不适宜提任科级职务的。
(3)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莆田市2010年县(区)联合公开选拔部分科级干部职位表》。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办法: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
各县(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县(区)公选办]分别负责本县(区)公选工作的政策咨询。
各县(区)公开选拔咨询点:
仙游县公选办:仙游县委组织部干部股;传真:8293252;咨询电话:8399947。
荔城区公选办:荔城区委组织部干部股;传真:2281872;咨询电话:2296514。
城厢区公选办:城厢区委组织部干部调配股;传真:2690053;咨询电话:2653105。
涵江区公选办:涵江区委组织部干部股;传真:3397966;咨询电话:3592265。
秀屿区公选办:秀屿区委组织部干部股;传真:5876001;咨询电话:5851267。
各县(区)公开选拔咨询点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各县(区)公选办对报考本县(区)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报考仙游县看守所、赖店派出所、石苍派出所教导员职位的人员需信息化应用技能和体能测试达标)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五名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名单在“莆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
面试前,面试人选应按照“莆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携带网络下载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区)的公开选拔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未通过、未参加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须提交书面弃权声明),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折算考试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由各县(区)公选办分别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公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县(区)公选办分别组织对本县(区)公选职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决定任用
县(区)委常委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干部考察情况和岗位职责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本县(区)公选职位拟任人选。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如某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拟任人选任前要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县(区)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本县(区)公选职位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结果将在“莆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等媒体上公布。
四、管理和待遇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按照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回原单位按照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公开选拔的监督
县(区)委组织部和县(区)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接受本县(区)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县(区)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1、仙游县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8590087;
仙游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390074。
2、荔城区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2285090;
荔城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2292122。
3、城厢区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2653105;
城厢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2694531。
4、涵江区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3592265;
涵江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3597942。
5、秀屿区委组织部专用举报电话:5851592;
秀屿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5851012。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各县(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莆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