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选调7名审判人员、1名文秘人员。现报经区人事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院对选调条件作如下修改:
一、原设置的面向全省法院系统选调,改为面向全省法、检系统;
二、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放宽至本科以上文化;
四、报考时间延长至2010年10月17日。
原选调方案设置的其他条件不变。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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