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和职数
市管副科级领导职位,职数为2名。
二、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为全市党政群机关、镇(街道、园区)机关和其他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事业身份的年轻干部。
三、资格条件
人选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7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报考人选应担任单位中层副职(副股级)以上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10月1日),事业身份报考人选应担任单位中层副职(副股级)以上职务满2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年10月1日)。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年龄可放宽2周岁: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2)担任过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一年以上的。
四、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是符合条件的自荐人员,填写《宜兴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自荐表》(可从“宜兴党建网”下载),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宜兴市委组织部青干科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组织推荐人选填写《宜兴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组织推荐表》。
2、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对照选拔范围和报名条件,对报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对象。
3、笔试
由无锡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人选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每个职位开考比例为1:3。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在此基础上,按考察人选与公选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
6、决定任用
综合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经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报无锡市委组织部备案。公选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3日下午5:00。
2、考试时间:10月17日由无锡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宜兴党建网”)。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携带《宜兴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自荐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者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2、报名地点:宜兴市委组织部青干科(市政府大院6号楼111室)。
3、咨询电话:87986801、87986803。
4、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宜兴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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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组织推荐表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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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个人自荐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