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如皋市公开推荐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8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岗能相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不简单地以考试取人;突出岗能相宜的原则,注重考察被选拔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切实选准用好干部。
2.拓宽视野,注重公认。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各类人才,使选拔的范围更宽、更广;让党员群众参与选拔的全过程,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注重社会公认度。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做到“三公开”:公开宣传、公开报名、公开推荐;在程序的设计上,搭建各种展示平台,力求充分展示竞选人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通过竞争的方式让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规范程序,按章办事。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推荐、资格审查、素质测试、考核考察、综合考评、公示上岗等程序进行,在公开选拔过程中,严格按照党内有关章程,将规范程序、按章办事贯穿始终,充分走群众路线,真正用好的作风选出作风好的人。
二、公开选拔职位
根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情况,公选80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经公开选拔后,根据各镇(区、园)需求情况,分配到相关村(社区)任职,参加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
三、推选范围
公开选拔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从以下范围产生:
1.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含大学生“村官”);
2.高层次党政后备人才;
3.市、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4.“两新”组织中的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
5.外出务工返乡创业能人;
6.转业退伍军人;
7.其他。
四、公开选拔对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发展经济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才能,能团结和带领一班人开展工作。
3.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自我要求严格、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4.身体健康。
五、推选程序
1.报名推荐(8月2日-8月4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推荐报名。
2.资格审查(8月5日-8月6日)。各镇(区、园)党(工)委及所在市级机关部门党组织对报名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2寸免冠照片2张。
3.素质测试(8月7日-8月8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素质测试,重点考察其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素质测试结果,按照1:1.5的比例进入考核考察。
4.考核考察(8月9日-8月14日)。由市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党组织对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按照1:1.2的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的预备人选。
5.综合考评(8月15日-8月19日)。组织预备人选到指定村进行为期3-5天的驻点调研,了解情况,熟悉社情、民情。在此基础上,预备人选进行能力展示,组织领导、专家对其进行综合评估,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任人选。
6.公示上岗(8月20日-8月27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正式人选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者,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村(社区)任职,参加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
六、有关事项
1.经公开选拔并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人员,全部纳入我市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实施滚动管理。
2.对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根据有关政策,定向报考我市招考的乡镇公务员职位。
3.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按照《关于完善选拔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镇级领导班子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择优提拔重用。
4.市、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到村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在原单位保留职级和待遇,并同时享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报酬,任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回原单位工作的,应优先提拔任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原工资、福利渠道不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并同时享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报酬;其他人员按照市、镇有关规定,享受现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经济待遇。
七、组织领导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3-87199091、87658073(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