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是负责本市体育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本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本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本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本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本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培育、引导和扶植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本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本市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主办、承办和协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在京单位服务。
(十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十四)对以市体育局名义主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及活动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老干部处,下设26个直属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