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统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协调各区、县和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组织完成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研究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负责整理、汇总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拟订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区、县和各部门统计数据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指导本市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本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
在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认真履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的职能定位,致力于为首都科学发展服务,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城市发展要求,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大量、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北京统计局成立至今,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共完成了10余次大型普查,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社会舆情和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了众多快速调出和专项调查,初步建立起反映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资源保护、科学技术进步的大都市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并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重点项目的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同志在2010年北京市统计工作会暨经济普查总结表彰和人口普查动员会上给予北京政府统计系统很高的评价:“统计部门为全市应对经济危机,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充分发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的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引导全市顺利渡过经济危机提供了相当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做出相当大的贡献”。 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正在努力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统计规则相衔接,全面准确反映“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反映社会与经济、人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体制完善、方法科学、技术衔接、组织结构合理的,以统计指标、数据采集、统计服务、人才支撑、技术支撑、法制保障、体制保障、宣传保障等八个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北京大都市统计体系,努力使统计部门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本市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
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组织各区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区县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依法协管区县政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导本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区县政府统计部门由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负责拟订本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并管理本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组织制定各区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区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北京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行政财务处)、法规处、设计管理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监测与评价处、工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新产业经济统计处、农村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科技统计处(开发区分局)、能源与资源统计处、人事教育处等16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工会、老干部处及北京市监察局驻北京市统计局监察处,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大队及13个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成立,下辖18个区县经济调查队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查队。截止到目前,北京市统计局系统在职人员600余人,离退休人员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