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水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水务局,并于2004年5月完成了组建。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政办发[2009]59号),北京市水务局是负责本市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对14个区县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排水集团实行业务指导。内设15个机构和机关党委(团委)、工会、老干部处,现有公务员87人;直属单位28个,现有职工4475人。 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农民安全饮水工作;负责水文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拟订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本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市河道、水库、湖泊、堤防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应急水源地管理。 (六)负责本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水务基本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八)负责本市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务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协调部门、区县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承担本市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负责本市水务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重大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参与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近年来,北京水务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民生水务、科技水务、生态水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水源安全、供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和迎汛安全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京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继续发扬“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的行业精神,努力以水务科学发展的成果为首都建设世界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邮 编:100038 电 话:68556857 联 系 人:邓延利 网 址: WWW.bjwater.gov.cn 乘车路线:东西长安街可乘1、4、5、68、728、337路在木樨地下车,其它路线可乘32路、65路车在茂林居下车即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