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组部强调,各地在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中,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标准,不能单凭演讲取人。这一强调对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把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
丰硕成果。公开选拔干部作为其中一项具体的改革措施,已经探索了多年,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做法,得到大多数干部群众认可。但有些地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方式方法不够科学,有的把演讲作为面试唯一或主要的内容,有的把电视演讲作为“竞争”舞台,评委主要看“口才”打分。这些做法,往往导致简单地以“讲”取人。以“讲”取人的现象,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也有发生。对此,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必须高度注意。
演讲作为竞岗竞职的一个环节,在一定程度上能展示出演讲者的个人见解、思维特点、语言风格和表达能力。一些地方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通过竞职演讲,测试干部的基本素质,了解干部的个性特点,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把演讲作为评价干部的基本方式,甚至成为取舍干部人选的主要依据,这就不妥了。只看“讲”,很难看出一个干部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干部中有善讲的也有不善讲的,讲得好的未必水平高、未必干得好,不善讲的也未必水平低、未必不能干;更重要的是,有的人言行一致,有的人言行不一,如果不将“讲”与“行”相对比,怎能看出一个人的品德如何?
在西方一些国家的竞选活动中,有些政客特别注重演讲,他们把集会演讲、电视演讲作为竞逐权力的阶梯,“讲”往往只是为了拉选票、好上台,至于上台之后怎么做,并不受其讲过的话所约束。在那样的政治体制当中,政客的言行不一已成为一种竞选技巧和公开的秘密。中国共产党人是理论与实践统一论者,强调言行一致的政治品德。中国老百姓评判领导干部,主要不是“听其言”而是“观其行”。因此选用干部不能过于看重其演讲水平,而要全面衡量德才素质;不仅要看他“讲”得怎样,更要看他“干”得怎样。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演讲这一环,而是应当科学地确定其权重比分,以重“干”为主。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和保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促使党政领导干部为人民干实事,干好事,干出能经得住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事。
目前,我省各地正在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改革创新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大胆改革探索。在改革逐步深化的形势下,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更加注意对改革的科学指导,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无论是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还是推出其他改革措施,都要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的前提下,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无论是通过考试竞争确定的考察对象,还是通过民主推荐确定的考察对象,都要深入考察其政治上是否靠得住、工作上是否有本事、作风上是否过得硬、人民群众是否信得过,切实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为我们的事业选出大批真干事、会干事、能把事情干好的党政领导干部。(鄂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