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喀什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喀什地委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拔2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20个)
(一)正县级职位2个
1、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维吾尔族)
2、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汉族)
(二)副县级职位18个
1、喀什地区纪委效能室主任(汉族);
2、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汉族);
3、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4、喀什地区卫生局副局长(汉族)
5、喀什地区旅游局副局长(除维吾尔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
6、喀什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维吾尔族);
7、喀什地区地震局副局长(汉族);
8、共青团喀什地委副书记(汉族);
9、共青团喀什地委副书记(维吾尔族)
10、喀什地区科协副主席(维吾尔族);
11、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维吾尔族);
12、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维吾尔族);
13、喀什二中副校长(汉族);
14、喀什六中副校长(维吾尔族);
15、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汉族)
16、伽师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汉族)
17、英吉沙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汉族)
18、岳普湖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汉族)
面向汉族的职位,允许除维吾尔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全疆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
3、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市援疆干部和在疆挂职干部;
4、中央驻疆单位干部和中央、省区市在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报考党政机关领导职位的人员,一般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任职资格
(1)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2)报考正县级领导职位需任正县级非领导职务或副县级领导职务满2年;
(3)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需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乡镇党政正职须任现职满3年);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龄;
(5)符合任职回避条件和具体职位规定的特殊要求;
(6)身体健康。
3、其他条件:
(1)报考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职位的,应是中共党员,具备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医院领导管理经历。
(2)报考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位的,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医疗业务管理,有医院领导管理经历。
(3)报考喀什地区纪委效能室主任职位的,应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4)报考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位的,从事过经济管理类工作的可优先。
(5)报考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位的,从事过组织人事或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的可优先。
(6)报考喀什地区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历。
(7)报考共青团喀什地委副书记职位的,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者)。
(8)报考喀什地区科协副主席职位的,有自然科学领域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的可优先。
(9)报考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医院管理经验。
(10)报考喀什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位的,应具备医学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公共卫生专业或管理工作的优先。
(11)报考喀什二中副校长、喀什六中副校长职位的,应具备教师系列大中专院校或中学高级专业职称,有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经历。
(12)报考喀什地区县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位的,应热爱园区管理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招商引资和经济管理经历者优先。
计算年龄、工龄、任职时间均截至2012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凡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以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形式。属于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委组织部分别设有报名点。各县市报考人员可到本县市委组织部报名点报名,也可到地区公选办报名。自《喀什地区2012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发布之日起,报考人员可就近到报名点咨询或从“新疆党建网”(www.xjkunlun.gov.cn)、 “西部明珠—喀什噶尔网”(http://ks.xjkunlun.cn)或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简章》和《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原件(A4纸双面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组织推荐)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一份;
2、报名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含电子版,照片要求1024x768像素,大小为200KB以上,背景为蓝底渐变色);
3、经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由主管的县(处)级以上的局(委、办)党委(党组)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012年1月报名参加喀什地区8个县(处)级公选职位的人员,此次公选仍然有效,如需调整报考职位的,可重新填写报名表,并且根据所报职位条件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般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由喀什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为确保选拔质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10人,一般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弃。个别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以适当放宽。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新疆党建网”、“西部明珠—喀什噶尔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在考察环节中进行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笔试、面试。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实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职位分类命题,专业强的职位实行“一职一卷”。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工作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专业知识、政策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使用汉语答题。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包括并列名次)。笔试结束3天内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邀请地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参加,进行现场监督,邀请职位所在单位干部代表旁听。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新疆党建网”、“西部明珠—喀什噶尔网”、“喀什人事人才网”公示。
(四)考察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包括并列名次),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考察对象公示后,由地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采取考察预告、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地纪检(监察)、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考察对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范围公示),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突出考察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 “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注重听取管他的、他管的、他的服务对象的意见,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形成干得好才考得好的导向。
(五)决定任用。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比较筛选,由喀什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经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地委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按有关法律、章程和地区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拟选职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经组织考察确属优秀,因公选职位限制未能任用的,根据其德才表现,公选后统筹安排使用。
四、管理和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对经公开选拔上任者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视具体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地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喀什地区2012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公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在地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具体组织工作。
六、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严厉查处参加公选和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不准弄虚作假,搞非法组织活动;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近三年考核的真实情况。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由喀什地区纪委和喀什地委组织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相关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喀什地区纪委举报电话:0998-12388
喀什地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98-12380
七、报名、考试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5日起至5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喀什地委组织部(喀什市解放南路264号, 体育馆斜对面)
联系电话:0998-2522377 、2524171、2524447
传真号码:0998-2521151(自动)
报名邮箱:ksdqgxb@163.com
联 系 人:王巍、吴巧丽、宣超、张凤飞
邮政编码:844000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0日全天(北京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面试时间:2012年5月底进行。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喀什地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
1、公选职位表.xls
2、2012年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1: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和条件表.xls
附件2:2012年喀什地区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xls
2012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及各县(市)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