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全区公开选拔3名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职位共3个,具体如下:
1.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党校副校长1名;
2.北京市门头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市属驻区单位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区属单位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驻区单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即1967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即2011年2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即2008年2月(含)以前任职。
4.驻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中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5.具有北京市户口,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职位说明书请登录公共邮箱mtgzzbgbk@126.com下载,密码69842810)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发布公告
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网发布公开选拔公告,明确报名资格条件和公开选拔程序。
(二)现场报名
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三种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个人可到报名地点自荐报名;各级单位党委(党组)或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填写组织推荐表或社会举荐表,推荐符合相应选拔职位条件的人员,并将有关表格交到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组织部后,再通知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个人报名表、组织推荐表、社会举荐表请登录公共邮箱mtgzzbgbk@126.com下载,密码69842810)
报名时间:2012年2月8日(周三)9:00~18:00
报名地点:区委党校200教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署名)。
公开选拔政策咨询电话:69842810、69842123;
联系人:仇燕军、张峰。
(三)资格初审(2012年2月上旬)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公开选拔办公室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2012年2月10日前,在区政府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到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考试测评 (2012年2月中下旬)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环节(2月中旬)。综合素质笔试由公开选拔办公室根据公开选拔职位聘请专业部门,按照公开选拔职位类别命制试题,在统一时间内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前6名的(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要提交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2.面试环节(2月下旬)。包括半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等项目,面试成绩按照半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8:2的比例计算。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成绩在区政府网统一公布。
(五)组织考察(2012年2月下旬—3月上旬)
组织体检:每个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的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有关信息在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考察对象应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根据选拔职位,分别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意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对待个人名利的态度上考察干部的“德”。同时,突出对干部素质能力的考察,重点考察人选在实际工作中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和能力,并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的任职经历、专业特长、能力特点、性格气质等与具体职位的匹配度,综合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如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六)决定任用 (2012年3月上旬)
考察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提交区委研究决定。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四、工作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公开选拔期间,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区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9866348、69843066),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