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研究决定,面对全区公开选拔区经济促进局局长等7个正处级领导职位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7个)
(一)区经济促进局局长
(二)区教育局局长
(三)区科技创新局局长
(四)区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正处级)
(五)街道党工委书记兼办事处主任(2名)
(六)区物业办主任
二、公开选拔范围
面向罗湖区各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拔。
三、公开选拔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深圳市党政机关处级干部调任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男55周岁以下(195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现任正处级干部,或任副处级2年以上的干部(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3月);
5、身体健康。
(二)其他条件
除需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至少应满足下述条件的任意1条:
1、区纪委副书记、街道及区直部门正处级正职领导干部;
2、在本单位的民主测评中,综合得分在符合条件人选中排名在前30%以内;
3、在全委会对符合条件女干部的民主测评中,排名在前30%以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正在核查期间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民主测评、个人报名、廉政审核、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区委常委会议票决、区委全委会议票决、办理任职手续等11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印发通知,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发布公告,公布职位、条件和要求。
(二)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到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个人报名。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区委组织部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可报考相关职位,有意愿参与者须如实填写《罗湖区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报区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1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月19日(星期四)下午6:00。
报名地点:区委大楼1116室,联系电话:25662854,25666472。
相关表格请到“罗湖电子政务网”(http://www.szLh.gov.cn/)中下载,报名时请先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Lhzzbgbk@163.com后再到现场报名。
(四)廉政审核。
(五)笔试。笔试时间为2月上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面试时间为2月中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确定考察对象。依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2.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并结合实际进行延伸考察。
(九)区委常委会议票决。召开区委常委会议进行票决。
(十)区委全委会议票决。召开区委全委会议进行票决。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宣布。
(十一)办理任职手续。
区委组织部设立举报电话:25666279,25666855,举报邮箱:gbjdk25666279@163.com,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