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局行政编制27名,其中: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医政科、防保科、计划财务科(基建规划科)、北京市通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科教科、审计科。
区卫生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本区卫生资源,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3、负责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
4、负责本区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承担通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5、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6、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和医疗服务评价监督体系;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8、拟订本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和医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9、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卫生系统人才工作;负责卫生系统人才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系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10、承担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本区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区的中市属单位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本区各部门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在法定权限内对公共卫生、医疗、餐饮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拟订本区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