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扩大选人视野,更好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5名副科职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职数
1、扬州市邗江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1名;
2、扬州市邗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1名;
3、共青团扬州市邗江区委员会副书记1名;
4、镇(街道)副科级干部2名。
二、选拔范围
凡在邗江区工作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职务
(1)报经贸局、外经贸局副局长的须为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副股职及以上人员,或重点规模企业中层副职、列统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任职年限不少于两年。
(2)报团区委副书记的须为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受职务限制。
(3)报镇(街道)副科级干部的须为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副股职及以上人员,或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及以上人员,任职年限不少于两年。
2、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村(社区)报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报外经贸局副局长的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年龄
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团区委副书记的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面貌
报团区委副书记的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报镇(街道)副科级干部的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5、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结构化面试;4、驻点调研;5、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6、体检;7、考察;8、差额票决;9、任前公示、履行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产生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任职制,试用任职时间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与其所担任职务相应的政治、经济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胜任者正式任用,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报名,也可由组织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2007年7月11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大楼十楼东会议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外经贸局副局长职位的另须携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任职情况证明、党(团)员身份证明及近期二寸同版正面免冠照片4张。每人缴报名费80元。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部分区管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6: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6:1的职位,可在征得报名者同意的情况下,调剂报名职位。调剂后仍不足6:1的,则取消相应的职位。
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可在“中国·邗江”网(http://www.hj.gov.cn)或邗江人才网(http://www.hjrc.cn)查阅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7862176、7862243、7862369。
监督电话:7861748。
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