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汪浩)今日(27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公选办获悉,越秀区将公开选拔一名共青团区委副书记。
据介绍,越秀区从2011年5月起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共青团越秀区委员会副书记1名,具体条件是,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熟悉群团工作,有较高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团干部)。
选拔范围为广州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包括省直机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单位、在穗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以及省直机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单位、在穗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干部。
报名条件与资格,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 具有5年以上工龄;(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三) 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四) 符合下列任职年限要求之一者:1. 现任副处级干部;2.现任正科级满1年,或现任正科级时间不满1年而累计副科级时间相加满4年的正科级干部;
(五) 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团的干部);
(六) 具有广州市户籍;
(七) 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八) 身体健康;
(九) 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拔条件
计算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的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5月31日。而具体详情可参阅2011年广州市越秀区面向广州地区公开选拔团区委副书记公告
按照公选有关规定,本次公选需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多个环节,从5月27日正式启动,整个公选工作预计于6月下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