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关于定向公开选拔部分副乡(镇)长候选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着力构建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形成各类人才公开、平等竞争的工作格局,促进乡镇换届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机结合,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0]20号)、省委《关于做好全省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1]5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定向公开选拔部分副乡(镇)长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两新”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定向公开选拔副乡(镇)长候选人6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人2名、现任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2名、“两新”党组织书记1名、大学生村官1名)。
二、选拔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中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荣获县“双十佳”荣誉称号或受到市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
(二)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定向公开选拔职位的工作能力。
(三)大专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官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四)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时间应满3年以上(先后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可合并计算)。
(六)大学生村官指在我县服务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一村两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定向公开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 (监察) 部门立案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在学校学习或服务基层期间受过处分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8、所在村(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参选:近三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有“一票否决”的情况;近三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群体事件、恶性治安案件等情况;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滞后,群众对村民议事会知晓率和满意度低于90%的;有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晋原镇北街县委二号楼三楼)。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学历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两新”党组织书记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灰底正面免冠彩照3张。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征求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定向公开选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的比例不低于5:1。若低于规定比例,相应减少公开选拔名额。
2、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1年6月22日-6月23日17:00前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6月25日上午8:30前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室,9:00准时开考。
参考书目:1、《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9月8日颁布修订版);2、《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学习读本》(中共中央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组织编写,定价:138元∕本),可在报名时申报,由组织部干部科统一原价代购。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3、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1年7月4日下午17:00前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面试通知》,7月6日上午8:30携带《面试通知》、本人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9:00准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对报考职位的认识水平和正常履职应具备的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履职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4、体检。列入考察对象人员于2011年7月8日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到随机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程序,组成考察组,对列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研究确定。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7、公示。将经县委常委会票决通过的副乡镇长候选人,在大邑公众信息网、今日大邑报、大邑电视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派往相关乡镇参加选举。
本公告由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25833 联系人:罗孝成 王宗智
本次公选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88214444 联系人:徐江洪
中共大邑县委组织部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