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告》,现将报名信息相关填写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本信息
“姓名”栏中应填写户籍登记所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报名人员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按照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所登记时间填写。身份证与户口簿登记时间不一致的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籍贯”栏中应填写祖籍所在地。
“职级”栏按照组织或人事部门明确的现任级别填写。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参照相应级别填写。
二、学历信息
逐条填写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党校(行政学院)授予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学位,在读尚未获得学历学位的信息不予填写。
“入学与毕(肄)业日期”的填写须与相关学历、学位登记文件中的记载时间一致。
“学历、学位”栏中的未尽项目可在“补充说明”中以文字表述。
三、职级信息
“职级信息”需将本人现任及曾任的副科级(含)以上任职情况逐级填写;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参照相应级别填写;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可填“无”。
四、工作经历信息
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中相关单位信息须如实填写。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内容如不掌握,可直接在栏目中填写“不掌握”。
五、获奖和立功情况
“获奖和立功情况”应填写获得一定级别以上的奖项、专利、荣誉称号等;海外留学期间获奖情况应填写获得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际组织颁发的各类奖项。
六、培训信息
“培训信息”一般应填写为期三个月(含)以上的培训内容,需要特别说明的未满三个月的培训信息可以填写。
七、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八、上传照片
“上传照片”应为本人一吋近年彩色正面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