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承担着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为:宣传和贯彻有关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具体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负责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和建档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科普宣教及生态旅游等工作;负责湿地公园内基础设施和其他事项的管理工作。
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官厅水库上游,总面积283.4公顷,分为合理利用区、宣教展示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类型多样,湿地景观独特,动植物资源丰富,有植物389种,鱼类40种,两栖类动物5种,爬行类动物8种,鸟类264种,其中有大鸨、金雕、黑鹳、东方白鹳、白头鹤和白尾海雕国家Ⅰ级保护鸟类6种 ,有灰鹤、大天鹅等国家Ⅱ级保护鸟类34种,是华北地区重要的鸟类栖息地和候鸟迁徙中转站。
自2006年被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以来,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不断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湿地保护力度,完善科研宣教设施,稳步推进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以实现将野鸭湖建设成为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景观资源丰富、科普宣教设施完善、文化底蕴深厚的一流国家级湿地公园的奋斗目标。
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设有办公室、管理科、开发科、科研监测科、基建科、巡逻队和绿化保洁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