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是负责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随着昌平区各项事业的发展,统计部门作为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的地位和作用也越发显得重要。在昌平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调查总队的领导下,昌平区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为主线,以“三个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知情服务)为根本,以“四个一流”(建设一流班子、打造一流团队、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精心组织大型普查工作,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工作创新,统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步,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和数据支撑。
统计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将在昌平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奋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
统计调查及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按照市统计局下达的工作任务,领导和管理昌平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商业经济调查队、统计执法检查队;组织完成本区城镇、农村各项专业性统计调查任务。
(八)建立健全并管理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网络和运行。
(九)加强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及市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统计科、工业投资统计科、社会服务业统计科、农业经济统计科、商贸统计科、能源统计科等8个职能处室和北京市昌平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昌平区分队,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队,北京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昌平分队4个直属事业单位。2006年昌平区统计局在17个镇、街道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设立统计所,2007年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和北京市统计局昌平区经济社会调查队成立,与昌平区统计局合署办公。目前,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在职人员160余人,离退休人员近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