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统计局是负责本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共设办公室、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综合统计科、农村经济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商贸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与人口统计科、纪检监察科等11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6个,即顺义区统计局执法检查队、顺义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顺义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顺义分队、顺义区统计局普查中心、顺义区统计局计算中心。
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本区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和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参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工作。
10、负责拟订本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和统计网络。
11、承办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