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是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统一建设管理的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公共工程的事务性、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会同使用单位完成或协助完成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种项目审批手续;
二、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包、专业、劳务)、监理、重要材料设备等招标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定工作;
四、负责检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组织方案;
五、负责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管理,协调参建单位关系,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协调办理权属登记;
六、负责按工程项目进度向区财政局报送工程进度用款报告,向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编制工程决算报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审批;
七、负责项目竣工和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5名。下设综合管理科、人事科(监察科)、财务科、前期科、合同预算科、工程技术科、项目管理科7个科室。截止到目前,共有在职人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