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卫生局是区政府负责区域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及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地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本地区卫生资源,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本区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负责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质量管理的规范、标准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拟订实施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和医学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并落实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在法定权限内,对公共卫生、医疗、餐饮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拟订本地区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近些年来,丰台区卫生事业迅速发展,截止去年年底,全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482家。其中各级各类医院6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8家;门诊部71家;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92家。辖区实际开放病床7876张;全区医疗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12658人。
截止目前,丰台区卫生局共编制科室14个,人员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