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是负责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律师执业资格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受理和审查工作;负责部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执业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管理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团体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区街道 (地区)、乡镇司法所的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区公证工作;指导本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丰台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律师管理科、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科、行政财务科、法制科和公证处等10个职能部门,下辖21个街、乡(镇)司法所。截止到目前,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共有在职人员135人,离退休人员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