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开遴选副县级领导干部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及范围 (一)遴选职位 1、金昌市科技局副局长兼市知识产权局局长1名; 2、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2名(教育教学岗位和行政后勤岗位各1名); 3、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遴选范围 金昌市在职副县级干部;金昌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三年的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正职满三年的人员。 二、公开遴选的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金昌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现任副县级干部和已出库的市管副县级后备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5月31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31日后出生)。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连续工龄(2006年5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报市科技局副局长兼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位的,必须是理工专业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理学或工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5、报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位的,必须是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中,行政后勤岗位须有5年以上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经历;教育教学岗位须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公开遴选的步骤及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从2011年5月11日上午9时开始,2011年5月15日下午5时结束。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由个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确认并签注意见后,到市委组织部(市委四楼428房间)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金昌市公开遴选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从金昌党建网www.jczzb.cn下载,一式一份),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市委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按照遴选职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一定比例差额确定竞职答辩人选。 3、竞职答辩。竞职答辩分为竞职演讲、现场答辩两部分。其中,竞职演讲时间为10分钟;现场答辩由专家评委提问回答和现场抽题回答组成,时间为10分钟左右。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竞职答辩结束后,依据竞职答辩者的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一职位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其中,群众认可度较低、民主测评分数低于80分的,取消竞争资格。 5、酝酿和决定。实行差额酝酿、差额票决。考察结束后,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组织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情况以及岗位匹配程度,按每一职位1:2比例酝酿提出拟任用人选名单,提交市委常委会差额表决,确定每一职位拟任职人选。 6、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7、任职。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影响任职的,取消任用资格,从该职位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如考察对象中再无胜任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经公开遴选,属于提拔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免去试任职务,回试用前所在单位工作。对在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金昌党建网(www.jczzb.cn)查询。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8319822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8237608、12380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316866 金昌市委公开遴选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 |
金昌市公开遴选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