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简介 |
北京市委组织部是负责本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电化教育工作。 (二)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市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规划和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落实、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并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奖励、退(离)休审批的有关手续;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承办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共建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 (六)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知识分子的工作,负责全市优秀专家的选拔、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科技人才境外培训的组织、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科技人才市场的指导工作;参与制定引进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 (七)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 (八)负责干部审查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党员、干部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统计、党组织和党员统计以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和宏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各级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