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北京市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生活、工作在北京的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侨联的基本职能是: 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和群众工作。 北京市侨联成立于 1950 年 10 月,是在周恩来总理亲切关怀下成立的新中国第一个省级侨联组织。 市侨联是中国侨联的团体会员,是北京市政协的组成单位。全市各级侨联与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享有同等待遇。市侨联现有基层组织 170 余个,覆盖全市部分区县、街道,高等院校,局总公司以及侨联所属社团。 北京市侨联机关下设办公室、经济科技部、联络维权部、文化交流部。行政编制 23 人。北京市华侨服务中心是北京市侨联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8 人。 其主要任务是: (一)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他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 (三)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参与起草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海外侨胞关系的和谐,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发挥桥梁作用。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六)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七)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