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是北京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本市侨务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机关设置秘书行政处(人事处)、侨政处(信访接待室)、对外联络处(港澳台处)、经济处(经济投诉协调处)、科技和人才处、文化宣传处和机关党委(工会)。行政编制 37 人。
下设信息中心(侨务发展研究中心) 1 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12 人。
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调查研究本市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国务院侨办提供侨情侨务信息,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三)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四)负责指导、开展本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京合法权益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
(五)负责指导、开展本市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六)负责指导、推动本市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人才开发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七)负责指导、开展本市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八)对以市政府侨办名义举办的侨务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