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2011年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市级机关201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办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遴选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区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及其派出机关、垂直管理单位区县及以下机关中,在本市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副科级以下干部。
(二)遴选职位和人数
1、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岗位1人,主要承担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其相关工作;
2、执法监督指导工作岗位1人,主要承担工作文稿和信息起草、会议组织、工作信息统计、协助开展调研等以及其他处内综合性工作。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政府法制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合作精神强,团结同志。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律、公共管理专业;基本了解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1年1月1日),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岗位,具有司法审判工作经历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经历的优先;执法监督工作岗位,具有行政执法或执法监督工作经历的优先。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遴选人选: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步骤和方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北京组工网(http://www.bjdj.gov.cn)、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jld.gov.cn)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组织推荐、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自荐报名,也可通过组织直接推荐的方式确定报名人选。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北京市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平台(http://172.24.14.5/)提交其报名信息。
3、资格初审:通过北京市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平台(http://172.24.14.5/)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工作,并告知报名者本人。
(四)考试、业绩评价、组织考察与公示
1、笔试和面试:在资格初审后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相关条件,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与遴选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5:1,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3:1。
2、业绩评价:遴选机关通知面试人选对现实工作情况撰写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对面试人选进行业绩评价。
3、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2:1的比例组织差额考察。
4、公示和调动:综合笔试、面试、业绩评价和考察情况,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选用人选并进行公示,5月底前,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遴选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指导,我办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人事主管领导、业务主管领导和人事处负责人组成,人事处牵头负责,与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做好遴选的各项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开展。工作结束后将遴选情况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本方案同时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刊登,可登录网站查看,网址:www.bjfzb.gov.cn。
联系人:刘富强、边晓东,联系电话:8801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