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促进我县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凉组通〔2010〕95号文件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并报州委组织部批准,面向全县公开选拔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选拔职位:副科级职位4个,即: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县政府纠风办主任、团县委副书记、县招商引资局副局长(事业副科级)。
选拔范围:团县委副书记职位,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县政府纠风办主任、县招商引资局副局长3个职位,面向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均不含驻县的垂直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
二、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报考其余3个职位的,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
2、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余3个职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余3个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必须是中共党员,且党龄两年以上;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6.其它规定不能提任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和要求
这次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1日—17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人员或推荐单位直接到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新办公楼四楼〉)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含学历、年度考核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金阳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从县委组织部网站www.jyzzb.lsyzzzz.com下载)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3、报名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每科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资格审查(2011年3月18—19日)
由县公选办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5 比例的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三)笔试(2011年4月23日)
4月20—21日领取《准考证》。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表彰加分:参加工作近5年以来,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州级部门表彰的工作先进(优秀)个人加1分;获得州委、州政府和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工作先进(优秀)个人加1.5分。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奖项加分一次,最高加1.5分。
(五) 面试(2011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50%+表彰加分,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通过张榜和县委组织部网站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成绩。
(六)组织考察(201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确定考察对象。按总成绩的高低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50%+表彰加分+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为依据,按公开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对象。体检以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考察对象名单和总成绩通过张榜和县委组织部网站公告。
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奖惩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高低将下一名列为考察对象。
(七)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面的情况,结合选拔职位的要求,研究提出每职位建议人选,报县委常委会决定任职人选。县委常委会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八)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的四个职位实行一年试用期(考核期),试用期(考核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金阳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德琳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何绍洪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体哈日波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 员:张荣安 县委办公室主任
蔡永贵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 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周学斌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唐 玲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
沈成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
海哈介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阿尔山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蔡格且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
彭正良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一股股长
杨 丽 县人才办副主任、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罗史且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沈成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彭正良、杨丽二同志兼任。
未尽事宜请向县公选办咨询。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834—8733889
监督电话:0834—8733036
本公告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金阳县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
四川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