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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河北省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上下交流任职工作会议在省会召开。长城网记者 姜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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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谢计来出席会议并讲话。长城网记者 姜薇 摄 |
长城网11月12日讯(记者 姜薇)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河北省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上下交流任职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切实加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省直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河北省2010年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上下交流任职。
据悉,此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共选拔60名干部进行上下交流任职,具体职位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干部职位(30名),其中县(市)委副书记(正县级)20名(作为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进行培养),县(市)委常委、政府副县(市)长(党政交叉任职)10名。选拔省直机关处(室)职位(30名),其中,省直机关处(室)副处长(正处级)10名,省直机关处(室)副处长20名。
此次竞争性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推荐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4日至22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将于11月28日上午在石家庄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类职位面试人选。面试前,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定于12月11日、12日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类职位考察对象,然后进行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任用人选、公示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或有关法律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干部的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均转入任职单位,列入当地干部管理序列。
交流到省直机关任职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视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和妥善安排。
为方便省咨询和监督,省委组织部公布咨询电话:0311—87907928,87888888转3302;监督电话:12380。河北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