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这次公开选拔部分市直副局级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涉及人数之多、层次之广均超过以往,所采取的市、县(市、区)两级联动方式在鞍山也尚属首次。如此重大一项公选工作必然为社会所关注、群众所关心,能否取得预期效果意义十分重大。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1996年以来,我市先后8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为本次大规模公选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在借鉴以往公选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次公选对工作方案、程序设计和操作方法等都做了进一步的创新和探索,使整个公选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严谨规范,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了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具体表现在对公选中每一阶段、每一环节都逐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和严格的保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将领导干部选拔置于阳光之下,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公选的目的是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使那些靠得住、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中来。只有坚持阳光操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拓宽选人视野,才能真正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提高公信度。如此选拔上来的干部就能不辱使命,就能被公众所信服。
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从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安排上,我们感受到了市委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决心。我们应该通过不懈努力,把公开选拔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使公选成为选拔干部的常态机制,努力为鞍山实现大发展快发展选拔出更多的优秀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