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15日电(记者李劲峰)贵州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好中选优”。
记者从贵州省委组织部了解到,贵州省在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中,对全省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总量目标和时间节点予以明确,到2011年,新提拔地厅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五分之一,2013年应不少于四分之一,2015年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贵州省还明确,省、市、县一般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公开选拔工作,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人选,试行省、市、县三级或市、县两级联合公开选拔,探索开展跨部门竞争上岗。同时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改进笔试、面试和测评工作,加强考试题库、命审题专家和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质量。
据了解,贵州省将在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完善省、市、县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度的同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计划在明年乡镇党委换届时各市(州、地)安排2个-3个乡镇开展试点,促进形成“赛场选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