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此次公推公选的圆满成功,为将来在更大范围、更多岗位和更多层级推广这一新的人才选拔方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我们现在或许尚难以把握公推公选的影响有多大,但我们相信,当更多的人利用手中的投票权为深圳选贤任能的时候,它的意义就会自然显现出来,就如过去30年我们所经历过的许多开创性的事情一样。
4月中旬举行的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余音未了,深圳公推公选正局级干部的消息又备受瞩目。前日,深圳首次通过市委全会提名、表决产生了8位市管正局级领导干部人选,这是深圳开展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堪称“深圳党内民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此次公推公选,先后经过了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市委全委会差额推荐、市委常委会差额决定考察对象、组织部门差额考核、市委常委会差额提出拟任建议人选、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6大环节,而市委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们跟其他市委委员一样,也都只有“一票之权”。如此迥异于传统的干部选拔方式,不仅更加公开透明,也为参与竞争的干部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平台,让他们得以更加充分地展现自己的理念和才能。而此次公推公选中的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和差额票决环节,更凸显了干部选拔的开放性和竞争性。有竞争才有活力,在生气蓬勃的市场经济领域,是竞争带来效率,带来创新;而在政治体制领域,竞争性选拔也必将给干部带来更大的压力和动力,推动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真正“想干、敢干、快干”,营造出风正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显然,与传统的用人方式相比,从公推公选中脱颖而出的干部更容易获得普遍的信任。更为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更透明、更科学的人才选拔方式,更有助于彰显权力的程序正义和公信力。
深圳此次公推公选的成功,为将来在更大范围、更多岗位和更多层级推广这一新的人才选拔方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这一成功的尝试,让我们看到深圳干部人事制度创新的一个值得期待的方向——将会有越来越多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通过推荐、自荐与票决的公开竞选方式成为各级领导,从而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更好地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
深圳实践公推公选的探索尽管也还是小心翼翼,摸着石头过河,其意义却会延续久远。社会的进步是一项项具体创新累积和叠加的结果,而人们通常很难及时充分地认识到每一项具体创新的价值所在——30年前的深圳人可能并不清楚他们胆战心惊的许多改革措施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同样,我们现在或许尚难以把握公推公选的影响有多大,但我们相信,当更多的人利用手中的投票权为深圳选贤任能的时候,它的意义就会自然显现出来,就如过去30年我们所经历过的许多开创性的事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