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破解了监督难题,完善了工作体系,打造了整治利器,提供了制度保障。区(县)党委书记作为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责任人、执行者,必须学好用好四项监督制度,强化机制,任贤使能,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选”干部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选”干部上,要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传统观念,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上比高低、论英雄、选干部,使更多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通过建立和完善推荐提名机制,对初始提名的原则、方式、适用范围、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更多的提名人选进入选人用人视野。探索建立“三级”领导干部公开、公平、公正推荐选拔制度,即:县级部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公开推荐,县级部门、乡镇副职领导干部推行竞争性选拔,内设机构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
在“议”干部上,重民主、重程序、重责任。建立科学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的程序、要求和纪律,全面推行票决制,实行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对乡镇党政正职任用征求县委全委会委员意见制度,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作为“一把手”,要牢记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在干部等重大问题上不随意、不授意,不搞“一言堂”。
在“用”干部上,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选人用人标准,决定风气导向,决定事业成败,决定群众公信度。用对一个人,可以鼓舞一批人,带动一批人,社会风气就会好起来。县委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推行竞争机制,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平台、干成事者有地位。能者上,即对一般领导岗位,坚持选用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对部分特殊岗位,实行先挂职考验,表现优秀的按程序正式任用为领导干部。平者让,即对担任现职经验、能力不够,但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安排离职培训或调整到适合其锻炼成长的岗位。庸者下,即对具备一定领导能力、但不具备担任正职领导素质的,改任副职;对不具备担任领导职务素质的,改任非领导职务;属县管后备干部的,调整出后备干部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