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范丽霞讲话
我市召开会议对选拔市直学校副校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经市委研究决定,我市将采取有限性竞争选拔的方式选拔7名市直学校副校长。8月20日上午,我市召开会议对选拔市直学校副校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范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王维平参加了会议。
此次选拔的职位是:市一中副校长(副处级)、市矿区中学副校长(副处级)、市电职大副校长(副处级)、市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副处级)、市二中副校长(正科级)、市三中副校长(正科级)、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正科级)各一名。报名范围是市直及县(市、区)、开发区教育系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9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报名时间从8月20日8:00开始至8月23日18:00。此外,报考副处级副校长还要求,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不满3年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报考正科级副校长要求,现任正科级职务;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任副科级职务不满2年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班主任6年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3年8月31日。选拔工作分为分职位自愿报名、单位党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能力测试、竞职演讲、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七个阶段。
此次公开选拔与以往的公开选拔相比,方法更科学,程序更严格,选拔范围更广,选拔增加了能力测试的内容,意在考察干部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旨在选拔一批具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管理一流、积极肯干的优秀干部,切实起到为我市培养、发现、贮备人才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要严格纪律,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真正激活广大教育干部献身教育的热情,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撰稿:徐晓慧)
山西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