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宋险峰从白城市中心血站站长职位上转任白城市医院院长。值得关注的是,这不是一次基于传统模式下的领导干部调整,而是白城市洮北区在全省率先实施乡(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聘任制的一个成功范例。
记者从洮北区委组织部了解到,该区施行聘任制的职位适用于党政机关中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和区管乡(局)级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聘用方式主要有组织荐聘、公开选聘和民主竞聘三种方式。聘任基本程序为公布拟聘岗位、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下发聘任通知和办理聘任手续6项。
办法出台后,采取组织提名、民意测验和个别谈话的方式成功选聘了市医院院长和园林处主任两个专业性较强的正职岗位。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成功选聘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一名。采取竞职发言、现场答辩和民主推荐的方式,成功选聘两名园林处副主任、两名环卫处副主任。
在洮北区,这样的干部聘用管理被形象地称为“契约管理”。据了解,组织部门与用人单位根据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确定聘任干部的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签订聘任合同。任期内,组织部门每年对聘任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聘任制干部的任期为3—5年。聘任期满工作需要且受聘人员又胜任的,经研究协商,受聘人员可在同一职位连续聘任,但不得超过两个聘期。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个任期的,不再聘任。
聘任干部任期内,出现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或因个人严重失职造成工作重大失误和损失等五种情形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后,解除聘任合同。聘任干部因个人原因不再履行岗位职责的,可申请辞聘。聘任干部解聘、辞聘后,其领导职务自然解除。
据介绍,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同职级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聘期内被解聘人员,一般按任职前职务级别安排相应工作。聘任期满不再续聘的,原属国家公务员的,一般安排在党政机关同职级非领导职务岗位工作;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般按聘任职级享受工资待遇。受聘人员任满两个聘期后,特别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可安排在公务员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