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开选拔以其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平等竞争的优势,逐步成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手段和发展趋势。公选使一批朝气蓬勃、能力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但是因为选拔过程中存在的命题不科学、考察不全面等问题或漏洞,少数高分低能的人也“挤”进了领导干部队伍,让群众对公选产生误解,对公选出来的干部产生误解。各级组织部门应当对公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规范完善各个环节,让有为者更有位!
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是一个导向性的问题。选对一个人,会鼓励一大片;选错一个人,会挫伤一群人。各级组织部门担负着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大责任。用人导向正确,就能激励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用人导向错误,就会误导干部只想拉拉扯扯、不思踏实进取。公开选拔必须注重全面检测干部的驾驭全局的能力、学习运用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团结协作的能力、廉洁自律的能力等,突出把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考实考准。
公开选拔必须要以能力实绩取人,凭真才实学用人,绝不让高分低能的“考试专业户”得高分,绝不让夸夸其谈的“赵括”挂帅,绝不让老实人吃亏,绝不让正派人寒心,绝不让干事的人泄气,绝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让能力强的选得上、让作风实的出得来,让有为者更有位!
公开选拔必须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的能力素质如何,和他朝夕相处的群众最有发言权。公选必须把干部的能力强弱,放到群众心里的“那杆秤”上称一称,加大民主测评力度,让更多“管他的”、“他管得”和“他服务的”对象参与进来,切实做到让能者上庸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