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近期一次性提拔九名乡科级领导干部,83后女性占了8个名额!其中两位女大学生村官直接提拔乡科级!同一批次提拔,美女干部达9成。评论称该县县委书记只提拔年轻女干部。”近日,云南网金碧坊网络社区有网民发帖,质疑大理漾濞县2012年提拨的乡科级干部80后女性比例多达9成,似有猫腻。”(新华网5月7日)
单从表象看,女干部提拔占同批次乡科级领导干部九成,似乎有些让人想不通。其实不然,在竞争性选拔干部过程中,出现这样的现象,实属正常。
对这起事件,我们不妨反过来说:假如漾濞县干部选拔男女比例不是1:8而是8:1,会不会有人质疑?我看未必。那么,网友何以对此心存疑惑呢?首先,单方面注重考试结果中的性别比例,对报名参与考试的男女比例、进入面试的男女比例、8名女干部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并不一定了解,而事实上,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公开选拔结果。其次,我国党政机关公务员中,男女大体平衡,但在领导干部层面,越往上,女性越为“稀缺”。这只是多种因素形成的正常社会现象,但容易给人造成职场女性难顶“半边天”的假象。第三,受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良现象影响,戴上“有色眼镜”看女性,总认为提拔女干部特别是年轻女干部,就存在“暗箱操作”或见不得人、见不得光的交易。
事情并非如此。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采取面向社会、不拘一格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近年来,公开选拔范围逐渐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扩大到工人、农民、在职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极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考试只有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限制而无性别之分。事实上,漾濞彝族自治县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也无男女之别。能说会写、气质出众、综合素质高的考生必然成为“幸运儿”获得提拔。因此,只要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结果出现1:8或8:1,甚至0:8、8:0都属正常。
公选考试,不以性别判定能力,不以年龄衡量水平。公开选拔出来的年轻女干部们,只要能尽情释放“正能量”,全心全意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我们又何必拘泥于性别,更没必要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下,过多去质疑、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