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庄浪县积极探索提名规范化、竞争常态化、选拔差额化、考评科学化和信息公开化干部机制,打造干部选任“阳光工程”,逐步破解了干部竞争性选拔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一是提名规范化,解决“提名难”问题。研究制定了《庄浪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暂行办法》,围绕“由谁提名、怎样提名、提谁的名、如何监督”的问题,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大会推荐、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党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干部职工联名推荐等灵活多样、互为补充的初始提名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干部选任视野,营造了竞争择优、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是竞争常态化,解决“识人难”问题。按照“让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公开选拔、公开推选、竞争上岗等干部竞争性选拔长效机制,真正让德才兼备的干部能脱颖而出。2010年以来,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44名;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内部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科级干部36名;一次性公开推选乡镇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长28名;公开推选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各2名、团县委书记1名。
三是选拔差额化,解决“选人难”问题。制定了《庄浪县差额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的“四差额”制度,乡镇党政正职人选,由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推荐,按1:2的比例提交县委全委会议差额表决;选任其他科级干部,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人选,经过组织考察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票决。在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竞职演讲和延伸考察三个环节,实行“x进3”、“ 3进2”、“2进1”的“三轮差选”模式,实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四是考察科学化,解决“考评难”问题。针对一些干部“会干不会考,会考不会干”的现象,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原则,突出岗位特点,注重选拔人选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考察中,积极探索实行“1+2+1”干部考察模式,即将干部的任前提拔考察与年度实绩考核、平时工作考核及干部德的考察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权重量化成具体分值,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决定干部的任用,确保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增强了选用人选的准确性。
五是信息公开化,解决“落实难”问题。干部选拔过程中,利用电视、网络、张贴公告等形式,实行选拔职位、任职条件、选拔程序、有关要求 “四公开”,并进行广泛宣传。对初始提名产生的考察人选民主推荐中得票率低于60%的取消竞争资格。针对干部选拔社会参与面不宽、群众“四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邀请县上四大班子、纪检部门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广泛征求人大、政府及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纪委、计生、信访部门的意见,并在新闻媒体公示结果。通过公布监督方式,实行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查询、质询和举报,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实现了零投诉、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