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制度作为一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其孕育和发展是适应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提高政府治国行政能力等一系列要求的创新之举。为更好地发挥公开选拔考试的功能,实现人职匹配、人岗相适,就应该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命题的科学化水平。
建立科学的命题选材标准。公开选拔考试试题的命制,不能脱离现实凭空想象,必须从现实存在的现象和发生的事件中提炼试题。因此,命题离不开对材料的选择。在选材中,首先要具有实践性。在试题命制中,着重测试被试者对报考岗位工作的了解程度,对报考岗位相关业务的思考深度,对报考岗位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和未来的发展潜力;其次要具有矛盾性。这是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命题工作的着眼点。要选拔出符合选拔职位要求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在试题命制材料的选择上,要注重材料中存在的问题的矛盾性。考察被试者面对错综复杂、相互矛盾的多方面价值取向的情况下,是否有能力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真正考察出被试者的能力和素质;最后要具有时效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工作以考察被试者已具备的能力和素质,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为目标。我国自改革开放后,社会发展较快,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旧思维老办法很难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同时,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法律和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在试题命制的选材方面,需要注意淘汰旧材料收集新材料,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目前常用的题型有多种,但最常见的是以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题为主要命题方法。
作为选择题,一般是为加大考试难度,真正考察出被试者的素质和能力,所以在编写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正确选项的确立、干扰项的编写和设问这三个方面。正确选项的确立要求选择题的正确答案必须十分准确,尤其是综合分析类的选择题,往往有多个考察知识点,在正确选项的编写上,应该做到严谨和贴切。干扰项的编写需要做到似是而非,不易用排除法排除,从而增加试题难度。设问是选择题的连接桥,是题干和选项之间的关联语言。对于主观化的客观题,设问的编写容易出现帽子大头小或者头大帽子小的问题,即设问和正确选项之间的准确度不高,所以在编制的过程中要予以特别关注。
作为案例分析题,其特点是复杂性和综合性,可以最大化地考察出被试者的能力素质,发掘被试者未来的发展潜力。案例题的编写,首先应做到故事化。案例题需要充分的叙述情况,在编写时通过情节、情境、情景和情绪的有机结合,完整地叙述故事的核心问题并且能够生动感人;其次应做到典型化。在案例的内容选择上应注意综合性和共通性。因受笔试考试时间和题量的限制,又要在短时间内考察出被试者多个方面的能力素质,故案例分析题的命制需要在多个具有共通性的事件中提炼并进行改编和再加工,使其满足具备多个考察点的需要。
作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题,根据测评目标的要求,在题目设计时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可辩性原则。无领导小组讨论重在“讨论”,重在通过讨论观察被试者的各项能力素质,不在于阐叙或维护某种观念或思想的是与非,而重在过程。所以题目的设计需要体现出它的可辩性,即讨论的题目能够引起被试者激烈的讨论行为,通过矛盾对立的不同看法,在讨论的过程中使被试者把真实的自我表现出来。其次,是均衡性原则。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题目往往是设置两个点或多个点进行考察。在考察点的设置上要考虑每个点的合情性或合理性,不同的点之间没有优劣、好坏或等级之分,使持有不同观点的被试者都有平等争论的可能。站在平等的位置上,才有可能使被试者有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的机会,被试者之间才能有可比性。最后,是规定性原则。即命制的题目要具有引导性,要将被试者限制到特定的方向或目标上进行讨论。避免抽象的、泛泛的、空洞的争辩,避免使评价者无法进行评价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