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濉溪县在竞争性选拔干部中不唯分数取人,既重视“考能”更注重“考德”,把道德品质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条件,真正形成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一是科学设置德的考察指标。将考察对象的德划分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五大类,具体细化为政治立场、宗旨意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团结邻里、严于律己、情趣健康等十项指标,每项指标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建立德的考察指标评价体系,把德的抽象化要求转化为可直接感知评价的具体内容,让考察结果客观具体地反映考察对象德的表现情况。
二是积极拓宽德的考察途径。通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了解其工作中德的表现情况;通过调查走访,将考察视角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社交圈”,向考察对象街坊邻居、同学朋友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德的表现情况;通过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向纪检、信访、公安、综治等部门查询考察对象德的现实表现;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举报电话、网上监督平台等措施,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征求广大群众对考察对象德的意见建议。
三是严格运用德的考察结果。将德的考察结果运用贯穿于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各个环节,组织考察阶段所有入围人选均处于同一起跑线,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德的考察,对于群众认可度不高,工作中表率和示范作用差的考察对象不予提名;任前公示阶段接到群众举报,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立即组织调查核实,经查确属作风不良、品行较差的取消任职资格;试用期进行跟踪考察,发现试用干部在德的方面问题,情况严重的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