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近年来坚持把竞争机制引入到选人用人中,竞争性选拔干部已成为该县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该县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本着“人岗相宜”的原则,采取不同的选拔方式,有效地提高了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结构型干部“公开选拔”。对因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需要的干部,合理设定资格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公开选拔。该县针对干部队伍中工业产业经济、城镇规划等专业高端人才相对缺乏的实际情况, 于2010年拿出县发改局副局长、县工信局副局长、县住建委副主任等3个职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工业化城镇化人才;针对县教育系统急需引进年富力强、具有较高教研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教育管理人员的需求,2011年和2012年分别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了平南县中学校长和平南县教育局副局长;针对县直机关领导班子中缺乏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的情况,2012年面向全县党政干部队伍公开选拔县法制办副主任1名。通过公开选拔干部,既加强了对县外外优秀人才的吸引集聚,又改善了县内现有干部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既集聚人才又激活人才。
专业性干部“公推比选”。该县针对各个系统内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相互间比较熟悉,对于选择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重要岗位一般都会有多名合适人选的岗位干部这一情况,于2012年10月下旬选择县实验中学校长和大安高中校长两个职位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进行“公推比选”,主要通过包括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公开差额推荐,公开差额推荐出来的人选在经过资格审查后进行包括适岗比选、竞职演说等形式的差额比选,按选拔职位1∶2的比例产生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符合任职要求后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差额票决。通过“公推比选”,一批在专业技术干部队伍中威望较高、工作务实、德才兼备的干部得以在层层比选中脱颖而出,从而为组织今后在干部使用上提供了更多人选,也更好地确保将最合适的人安排在最合适的岗位。
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该县要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并需要提拔产生人选的,原则上要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近年来,先后选择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18个单位(系统)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共有40名干部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通过“竞争上岗”,有效激发了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活力,树立了能者上、平者让的鲜明用人导向。